某某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JHCBC-G1011/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XTC-C-24830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某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4-JJHCBC-G1011/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XTC-C-24830037)已按相关规定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公司(一标段总包单位)、某某公司(二标段总包单位),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某某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分两部分:
- 第1部分:某项目一标段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若干部电梯(详见电梯清单),最大额定速度1.6m/s,最大额定载重量:2000kg,包括有机房电梯若干部和无机房电梯若干部。
- 第2部分:某项目二标段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若干部电梯(详见电梯清单)。最大额定速度1.0m/s,最大额定载重量:1600kg,包括有机房电梯若干部和无机房电梯若干部。
实施范围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二次磅机、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采购与安装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到货及安装地点:
第1部分: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2部分: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工期要求:
(1)第1部分:总工期225日历天。(2)第2部分:总工期197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631.93万元;
5、质量标准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特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和天津市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和天津市相关标准中较严格执行。招标人如果另规定质量标准的,并且该规定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和天津市相关标准,投标人应当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
(1)制造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乘客电梯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范围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还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类型:乘客电梯,类别:安装、维修(修理);级别:C级及以上]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修理范围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须具备本项目对制造商要求的所有资质条件;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近五年来(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上前),至少一个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金额达到650万元及以上业绩,或者同一项目中,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分别签署的,则采购和安装合同的合并金额达到6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4、依法经营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上查询的相关结果。
5、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 年度(若 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天津市行政主管部门或军队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6)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注: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禁止投标要求,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招标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的;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在“军队采购”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 “军队采购”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12)在“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投标人外资控股信息,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查询有外资控股情况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13)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4)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5)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投标资格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fwb.tj.gov.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点击关注项目,具体操作请咨询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提交投标单位信息: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
请于2024年08月26日至 2024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gxzb_tj@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投标单位名称,购买GXTC-C-24830037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原件送至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07号会议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六、联系方法及财务账户信息
(一)招标人
招标人:某公司(一标段总包单位)、某某公司(二标段总包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18834260688(一标段总包单位)、谢经理17608221131(二标段总包单位)
(二)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07室。
联系人:刘鹏、马妍、宁彬、王宇强
电话:18622026956、18202263242、15620764086、022-23125249转801
电子邮件:gxzb_tj@163.com
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编号2024-JJHCBC-G1011项目与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代理机构项目编号GXTC-C-24830037项目(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编号:120000A9924082201)为同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