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永定新河北路-主干路十)设计招标公告
2024.10.29 来源:宁河区 浏览次数: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审批政投[2021]26号变更-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20%;专项债资金80% ,招标人为 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中央绿廊水系,治理长度8.6km,设计流量70m3/s,河道上口宽52m,河道一侧设置4米宽巡堤路2.永定新河右支水系,治理长度5.8km,河道上口宽37m,设计流量 18m3/s3.七里海大道东侧渠,治理长度3.1km,河道上口宽30.00m,实现涝水排水及周边湿地水系连通功能4.建设津宁辅道(西)(永定新河北路-主干路十)工程,道路长度约4.4km,标准段路基全宽24.5m,配套建设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涵洞、桥梁、雨水等工程,用于解决排水设施的对外交通联络。

2.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建设津宁辅道(西)(永定新河北路-主干路十)工程,道路长度约4.4km,标准段路基全宽24.5m,配套建设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涵洞、桥梁、雨水等工程,用于解决排水设施的对外交通联络。服务范围包括包括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参加分部分项验收、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公路等级为一级。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年内(201901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90万元的新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 2024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rxy13920346001@163.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工程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称: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号:12050173080000001240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工程名称。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9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至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总部大厦

  编:

301500

       编:

301500

联系人:

郑添文

     人:

李工

  话:

16602632268

       话:

13920346001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件:

rxy13920346001@163.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行:

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号:

/

       号:

12050173080000001240

 

 

 

20241029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