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5津淄线(津神线—山深线)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115津淄线(津神线—山深线)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15津淄线(津神线—山深线)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津神线(K24+456)至山深线(K34+147),位于滨海新区,路段长9.691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其中,津神线—小王庄桥(K30+256.178)段,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9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度11米;小王庄桥—小王庄前进路(K30+551)段,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6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度19米;小王庄前进路—小王庄客运站(K31+460)段,横断面布置为:4.5米(辅道)+1.5米(绿化带)+16米(路面)+1.5米(绿化带)+4.5米(辅道),路基宽度28米;小王庄客运站—山深线(K34+147)段,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9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度11米。目前,路面主要存在横裂、纵裂、龟裂、块裂等病害,严重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对津神线—小王庄桥段实施结构性修复养护,对小王庄桥—山深线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津神线—王房子段(K28+110),长3.654公里
全幅铣刨50厘米后,施做18厘米水泥冷再生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4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路面长高10厘米。
2.王房子—小王庄桥段,长2.146公里
全幅铣刨32厘米后,施做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4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路面长高10厘米。
3.小王庄桥—小王庄客运站段,长1.204公里
根据路面破损程度进行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密级配沥青碎石+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对未挖补旧路路面拉毛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主路路面长高4厘米,侧分带开口接顺处理。
4.小王庄客运站—K32+860段,长1.4公里
全幅铣刨4厘米,根据路面破损程度进行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5.K32+860—山深线段,长1.287公里
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长高路段重新施做土路肩硬化,小王庄桥—山深线段更换破损的平缘石。
(二)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拆除重建津神线—小王庄桥段路侧波形梁护栏,新建百米桩、公里牌,完善道口标柱等设施。维修洋闸站交通量调查点设施。
2.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即:2024年4月20日~2024年7月19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
邮政编码: |
300100 |
邮政编码: |
300110 |
联 系 人: |
刘富东 |
联 系 人: |
居东红、邓雨晴 |
电 话: |
022-58695692 |
电 话: |
022-23662999 |
传 真: |
022-5869568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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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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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uanfangzixun_1@126.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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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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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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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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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77010078801400004180 |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