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10
信息来源:宁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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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0117202507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GG001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1]19号变更-1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其他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资金73.86亿元 建设规模为 6698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66.98 万平方米,其中农民安置住宅面积为 54.8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住宅、小学、幼儿园、消防站、垃圾站、公交站、雨污水泵站、供热站、给水厂、社区养老院、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派出所、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卫室、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及市政配套公建用房等;安置区和出让区一期道路、雨水、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供热、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搬迁村庄过渡期安置及村庄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工作。
2.2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在潘庄镇域内,四至范围: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 招标范围: 维修面积约344173平方米,维修内容包括安置房室内外维修、小区周边大市政管网维修及新建供热站、水厂、雨污水泵站等配套设施的维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及公共区域墙面、地面、顶棚维修;外墙维修、门窗维修;屋面维修、给排水维修、暖通维修、电气维修,室外各专业工程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标段发包估算额1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16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效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效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15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7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下载完成后请联系招标代理获取其他项目资料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规划展馆
邮政编码:301501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69480025
传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靖(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门
邮政编码:300320
联系人:吕习文 张帆
电话:13132141896
传真:022-88391127
法定代表人:王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规划展馆
邮政编码:301501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69480025
传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靖(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门
邮政编码:300320
联系人:吕习文 张帆
电话:13132141896
传真:022-88391127
日期:2025年07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森
电话:022-69480025
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规划展馆
受理负责人:王森
电话:022-69480025
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规划展馆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69118562
传真: 69118562
电子邮箱: nhqzfhjswyh@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69118562
传真: 69118562
电子邮箱: nhqzfhjswyh@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