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城区水系(潮北南排干等)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宝坻城区水系(潮北南排干等)综合治理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宝坻城区水系(潮北南排干等)综合治理工程(宝坻城区水系(潮北南排干等)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7%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工期: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5)项目经理:马俊豹,高级工程师(S03386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具有完成相关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5.98%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工期: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5)项目经理:徐鹏逍,正高级工程师(S04569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具有完成相关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8.5%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工期: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5)项目经理:孙怀军,正高级工程师(S05453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具有完成相关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胡海鹏,张雨杰、赵晶晶
联系电话:022-29222645,022-66351620
电子信箱:tjdfrx@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