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滨海新区2025年度二期北大港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滨海新区2025年度二期北大港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合同编号:EQBDGSKKQYMAZQSG/HT-2026-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塘镇马圈村应急供水工程、小王庄镇引水抗旱工程及太平镇兴济夹道河尾闸拆除重建工程,其中中塘镇马圈村应急供水工程包括敷设dn225mm供水主管网,dn50-110mm村内管网,同步建设阀门井、水表井、排气井等配套设施;小王庄镇引水抗旱工程包括实施兴济夹道河清淤,涵洞维修及清淤,新建田间混凝土道路1条,路宽2.5米,拆除并重建管涵2座,新建兴济夹道河一体化闸泵1座(3孔),二进支一体化闸泵1座(1孔);太平镇兴济夹道河尾闸拆除重建工程包括拆除重建兴济夹道河尾闸1座(4孔)。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拟投入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投标报价的10%。
(3)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须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施工业绩。(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时限内,并按国家、地方相关要求签署日期和姓名);
③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以投标人承诺为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b.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②具备水利(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要求:
①近三年(2023年4月~2026年)投标人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