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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新公寓11#楼装修提升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滨海新区 浏览次数:

招标备案号:JS121642202604402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28005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新公寓11#楼装修提升项目 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高新审投备[2026]3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高新博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267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267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7062.4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博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滨海科技园瑞新路101号,产权单位为天津海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为2670万元,对渤新公寓11#楼1-6层整栋进行装修,建筑面积为7062.43平方米,包括装修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等。该项目不涉及结构、外立面改造,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涉及规划调整。本项目已取得产权单位同意。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瑞新路10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渤新公寓公区设施修缮工程 招标范围: 室外工程土建工作范围暂定为所有园区内道路、铺装地面、运动场地及涉及到管线更换工程的绿地区域;园区内所有楼座周围的室外台阶、坡道、散水及花池的更新;更换园区内室外加压埋地给、中水管道,修缮、更换园区内室外埋地雨污水管道,消火栓、自喷管道,对于不满足使用及验收要求的室外水泵接合器进行更换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设计答疑及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6月16日 至 2026年12月1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可以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专业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文件规定执行,总人数不得少于8人。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9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高新博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宗杰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06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斌
电话:1577199841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 2层
邮政编码:300000
项目负责人:张凌霄
电话:13920370265
传真:24321178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高新博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斌
电话:15771998415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06号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朱源、张梦男
电话: 83717825
传真: /
电子邮箱: 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宁海西路与黄山道交口海洋建设大厦3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