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华为Matex3手机1部、灰色苹果16Promax手机1部、白色苹果X手机1部的公告(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9?spm=a213w.7629119.sfHead.3.4f0fSv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华为Matex3手机1部、灰色苹果16Promax手机1部、白色苹果X手机1部
1、起拍价:1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元。
2、特别提示: ID密码不详、原始ID无法退出,若竞买成功,该问题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白色苹果X手机界面显示iphone不可用。
3、上述标的物为刑事扣押物品,已使用,按照现状拍卖,无发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如出现公告中图片与现场情况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型号不符、配件缺失、质量不佳、无法使用、数量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4、手机存在原机主或者使用人相关隐私,买受人不得泄露,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负。
5、竞拍成功后竞拍者自行到本院联系领取事宜。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天津元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822374501,请至少提前三天预约,预约看样电话:1582237450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支付宝注册账号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武清中心支行,账号:202511230000081315,联行号:4021100151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除外)
辅助机构:天津元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5822374501
监督电话:022-29360096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9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