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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2026-2028年度道路桥梁定期检测、养护维修设计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2026-2028年度道路桥梁定期检测、养护维修设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道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
工程概况:本项目范围为秦滨高速G0111(K161~K274+400)、海滨大道S11(K0~K15+734.5、K36+365.5~K41)及秦滨联络线S85(K0~K4+531)三条高速共计约138.3km范围内全线道路、桥梁定期检测、水下检测、涵洞检测和维修设计。 中标后中标人分别与大道公司、高速公司签订合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2026-2028年度道路桥梁定期检测、养护维修设计;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 1、秦滨高速G0111(K161+000~K274+400)、海滨大道S11(K0+000~K15+734.5、K36+365.5~K41+000)及秦滨联络线S85(K0+000~K4+531)三条高速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检测;包含定期检测(道路检测一年一次、特大桥一年一次,其他桥梁两年一次,详见后附表)、按规范要求进行线形监测、沉降监测、墩柱倾斜、养护需求分析、系统数据更新等内容。 2、道路、桥梁及桥梁附属设施、排水、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应急、专项等工程涉及到的设计方案编制、年度计划(项目库)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审查(满足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图纸审査及专家审查)、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 3、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增加秦滨高速、海滨大道、秦滨联络线主线双向第二车道路面破损状况、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抗滑性能、路面跳车等行业规范内要求的检测,则据实计量,本部分内容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3 服务期限
道路桥梁定期检测周期3年(2026-2028年);养护维修设计周期3年(2027-2029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含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的定期检测业绩,且近五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含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检测单位且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b.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c.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e.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信用评价等级优先以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以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和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未参加的,以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和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投标人均须分别提供三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若未参与须附未参与评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含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的定期检测业绩,且近五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含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标段: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检测单位且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b.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c.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e.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26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8.补充信息
①本招标公告名称为“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2026-2028年度道路桥梁定期检测、养护维修设计招标公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定期检测、养护维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②招标公告第3.3条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③招标公告第6.2条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段工
电话:022-66298907
传真:022-66298907
电子邮件:gshyb2023@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郝文杰
电话:18522757637
传真:022-84186009
电子邮件:gc@tjbd666.com
网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施管理处
电话:022-24139150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段工,郝文杰
电话:022-66298907,022-84186009
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