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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南蔡村镇南靳庄村南大渠北岸勾屯桥西约50米至140桥车约80米处全长500米树段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6858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南蔡村镇/南靳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南靳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武清区南蔡村镇南靳庄村南大渠北岸勾屯桥西约50米至140桥车约80米处全长500米树段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5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树段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承租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用电等问题,因此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该树段只能从事树木种植,不得另做他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树段的相应条件,若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 5、禁止在该树段土地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出租方只以树段土地现状发包,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树段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其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树段地块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树段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树段地块承租权,将扣除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发包; 8、合同期间,如有政府规划、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树段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退回并清除地上物,出租方将退回已剩的租金,不再进行任何其他补偿; 9、合同期满前,承租方自行清除地上物,如逾期一个月未清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要求自成交后15日内交齐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将该树段另行挂牌出租; 11、要求承租方按指定位置种植,如影响村民农作物生产、遮阴等,无条件挪走或清除; 12、树段区域内卫生保洁由承租方负责,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3、本项目租赁期限为 2026年5月15日至2041年5月14日,不满15年按15年计算。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租赁期限,成交后不得以租赁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租赁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14、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15、现有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未竞价成功,新承租方须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处置问题,如协商不成,村集体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由新承租方承担; 16、该树段长度500米,树段占地面积约0.75亩,具体以实测为准; 17、租金分三期收取,每期五年租金,根据成交价格计算,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8、以上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受让方条件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林木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4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