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流转对象:面向本村村民,需要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本次发包的林地坐落本村西南大洼,有公路相连,水电设施没有安装。林地四至为:东至承包地,南至林地,西至南干渠,北至南干渠,该地块东西长度12米,南北长度365米,总面积约为6.57亩,林地。地面上现有原承包户刘玉鹏种植的杨树551棵,已经由专业评估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的市场现金价值为19.977万元,竞价人竞价成功后必须按照评估报告中评估的现金价值对原承包户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后原承包户所种植的树木归新承包方所有。若原承包人重新取得承包权无需进行补偿。此林地经营权底价36500元,正向阶梯竞价,阶梯价格100元,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42年3月31日止,期限16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全部承包费。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经进过发包方同意方可对所承包的林地经营权进行转包。
4:承包方不许可进行建筑,买卖或者外运土方,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5:承包期内,承包的地段所发生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6: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征地,政府或者村级规划,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用林地,被征用林地上的树木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方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担负,发包方不负责赔偿。
7:承包期内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8:树木成才后,发包方协助承包方申请砍伐手续,办理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9:承包到期后,原承包户需要负责清理地上附着物,恢复林地原貌,由个人原因引起的不能及时清理,村集体视为承包方主动放弃附着物所有权,附着物归村集体所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村集体不负责赔偿。
10:合同期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取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合法手续后,承包方可以进行林下种植养殖等农业经营,擅自进行其他经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1: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12:竞价前需自行确认林地现状,参与竞价即为认可林地现状和本承包方案。
13:报名和竞价的时间地点以农交所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4:收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
15: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16: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年 4 月 1 日起,至2042年 3 月 31 日,不满 16 年按 16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